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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再说吧。”
“行。”范铮看了眼满当当的日程表,“明天晚上七点以后,定好地点跟我说。”
夏衍仲狐朋狗友不少,平时随便支个饭局就能呼啦啦召唤一大群人,今天晚上他心里烦闷,是很想痛快出去喝一场的,但这种时候,那些酒肉朋友都不是他愿意面对的人。
他骨子里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者,老婆要跑,这在夏衍仲看来是极其丢人的事情。从前出门大家都羡艳他的贤良妻,调笑地称他“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他应得心安理得。现在可好,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除了肉疼,他面子上也过意不去。这样的事情只有说给范铮。
于是这晚,他看着那索然无味的游戏解说,独自清了余下的大半瓶红酒,没有过足瘾,又喝了小半瓶白兰地、五六瓶啤酒,往日这么混着喝早就上头了,可这天晚上他好像酒量大增了似的,怎么也喝不醉,神志甚至喝得越发清醒,最后看着视频在客厅睡着了。
混酒到底没有白喝,夏衍仲不记得自己是几时睡过去的,但他醒来时是凌晨三点。天地转个不停,头痛欲裂,胃里翻江倒海,脚踩在地仿佛踏入了云端。他扶着桌椅也走不稳当,只好四肢并用,连滚带爬地冲进卫生间。刚趴到马桶跟前,便哇啦啦地吐了起来,吐得满脸是泪,连肺腑也要被呕出来似的阵仗。夏衍仲抱着马桶,吐了三四波,胆汁都吐出来了,胃里的躁动终于消歇下去,他整个人像被抽干了似的,脱力地歪倒在马桶旁。想要接捧水洗把脸,漱漱口,但连这点余力也没有了。
他这时低头看弄脏了的黑色衬衣,过去的记忆也变得清明起来。
刚上班头两年,夏衍仲还对被灌酒这事有点发憷,生意场不比学校,酒到跟前,不能因为不想喝就不喝。偏偏领导看中他是个混得开的年轻小伙子,逢跟国企或大公司的酒局,必会叫上夏衍仲。莫安安买了好多牛奶葡萄糖一类解酒物,放在了他当时租住的地方,回回上阵之前,他都先灌上一瓶酸奶,做足防护措施,但鸣金收兵时刻往往还是免不了落得一副惨相。
那个时候,莫安安还没毕业,学校离夏衍仲的住处有十几公里,乘坐地铁要个把钟头。但只要夏衍仲晚上有应酬,她就会没有二话地,在结束一天的课程后,转三线地铁,照顾他一晚上,再在第二天一早,和早高峰的人流一起回到学校。
只要她在,他喝多再难受也不会太狼狈。莫安安会拿着温水在旁边候着,好像闻不见那股混杂作呕的气味,也不觉得他脏。她的手总是柔软地,轻轻拍抚他的后背,为他替换衣衫,让夏衍仲能够在无忧中睡去,在第二天,忘却噩梦醒来。
厕门大敞着,夏衍仲拿袖子抿了把脸,望向客厅。他刚才没来得及开灯,是凭借着没关的电视机屏幕光一路跌跌撞撞爬来的,从这里看去,客厅一片变幻的幽蓝,颜色时浅些,时深些,但电视荧屏的亮度毕竟有限,始终无法照亮与他相对的那扇门。
莫安安睡眠很轻,楼上住户的猫从沙发降落地板的声音都能把她惊醒,但隔着一扇不具备阻音效果的木板,她却听不见这边吐得呕心裂肺的声响。
门把手或许转动过,最后还是没有开。
酒精余劲携着困意袭来,夏衍仲头倚靠在卫生间瓷墙上睡着了,长腿微微蜷着,脸上有泪渍过的痕迹,到底只是呕吐时的应激反应,还是真的在某一刻难过心碎,他睡下,便也不再记得了。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万年历上写着这日宜结婚,不知哪家挑了这好天办喜事,一堆人挤在居民楼下,喜笑颜开地迎候着将到的新娘。
夏衍仲是被楼下的喝彩叫好声吵醒的,他醒来时仍躺在卫生间,身上被车倾轧过似的酸痛,周围弥漫着一股发酵过的馊臭。睁眼闻着异味,夏衍仲第一反应就是喊莫安安,然而无人应他,他看看钟,才意识到早错过了上班时间。只好开窗通风,深呼吸忍下了反胃的感觉,先态度卑微地给经理打电话道歉,才匆忙地去洗澡换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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