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时间就是金钱牢牢印在商人的脑子里,没一会儿,展厅里除了温知连个保洁阿姨也没有,温知拿掉脸上的册子,盯着天花板发呆,眼神有点涣散。
突然,屋内所有的灯全部熄灭,温知顿时陷入一片黑暗中,他立刻跳起来,心里止不住骂,老男人也太抠了,活动结束了就一点电也不给!
他去座位上摸手机,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到,只能凭感觉找,他记得手机就放在了右手边,左找右掏就是摸不到。
千辛万苦在旁边的座椅找到了手机,温知欣喜的正要打开屏幕,展台上的机器人骤然亮起,温知猝不及防,下意识闭眼。
等到温知缓了劲再睁开,眼前的一幕让他目瞪口呆,所有的座位、台阶、展台、墙壁通通不见,抬头是蓝天白云,四周是一望无际的玫瑰花丛,阳光和煦,微风轻抚,玫瑰娇艳欲滴,在空中摇曳生姿。
温知呆愣,即使知道这些全是虚拟,手指还是忍不住去碰最近的一朵玫瑰,不自觉叫出藏在心里的称呼:“霍叔叔……”
话音刚落,他看到霍凛站在郁郁葱葱的大树下,手持一支红玫瑰,穿过花丛,一步步朝他走近。
“这位先生,”霍凛弯下腰举着玫瑰,眼中溢满了笑,“不知我是否有幸,能与你共进午餐?”
第14章
美食饕餮的日子连过七天,温家弟弟终于察觉到家中少了一个人,霍家佣人收拾早饭残局,温林拍拍肚子,找出手机给他哥打电话。
温知还没醒,昨天晚上霍凛回来的稍早一点,当时他刚洗了澡,正想去冰箱拿瓶冰可乐,路过客厅,遇到推门而归的霍凛,对方一言不发,箍着他的腰把人又抱回浴室,宽衣解带泡热水,从浴室到卧房,想要他命似的折腾。
玻璃搁着的后背还有点酸,温知翻身背过手揉了一下,从床头柜拿到手机,放到耳边:“喂?”
顾林还不明白他哥哑得不像样子的声音代表了什么,欢欢喜喜的说:“哥,我打算住校了!今天下午就搬!”
“你说什么?”温知立刻惊醒,呲溜一下坐直了,他忘了自己昨天晚上清理时意识虽然已经全无,却不忘八爪鱼似的抱着霍凛,怎么哄都不肯穿睡衣,这时光溜溜的一丝不挂,星星点点的红印子倒是能凑成一件。
“怎么想住校了?”温知扯过被子盖住点,问:“以前不是说打死也不住吗?”
“这不高三了吗?”温林嘿嘿笑两声,“而且,哥,你看呀,住校我就多出个晚自习背英语,而且和同学们一块,那氛围感,比我独个查英语单词快多了。”
虽然不相信一周不见的弟弟突然就喜欢上了英语,有学习倾向总比没有好,温知说:“自己的学习,自己觉得有用就好,把东西收拾一下,我下午去送你。”
温林在那边一口应了,马不停蹄的撂了电话去打包行李。
「楚云攸/受x乔望/攻」「竹马文学HE」 【受视角文案】 楚云攸有个奇怪的竹马,叫作乔望,不大对付,总惹他心烦。 他从小就觉得乔望是个怪小孩,干什么都像是开挂一样强大,还不计回报地保护他,完了还要嘴硬说:“我是个利己主义者,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获得好处……” 话没说完,楚云攸亲了乔望一下,对瞬间闭嘴、面红耳赤的乔望说:“是为了这个好处吗?够不够?” 【攻视角文案】 重生前,乔望花了一辈子都没弄明白为什么他会爱上楚云攸,理论上这不合逻辑。 他们俩截然相反。 乔望是个利己主义者,抠门,自律,一丝不苟;而楚云攸是个乐天主义者,马虎,随性,及时行乐。 但事实就是,终其余生,他的灵魂都被困在十八岁那年——他和楚云攸相爱过的夏天。 刚重生的时候,他想,那些可能会将楚云攸摧垮的风雨,他会全部挡下来。 楚云攸只要好好活着就行,继续做养尊处优、无忧无虑的豪门小少爷,就算楚云攸不爱他也没关系。 后来……楚云攸多看别人一眼,他就想发疯。...
在众人眼里,现代社会的韦小宝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废柴,但命运却对他开了一个玩笑——他穿越了!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摇身一变成为了一名冷酷无情的杀手。然而,这一切都因她而改变。当韦小宝遇见那个如同天使般纯洁美丽的女子时,他心中的某一处被触动了。从此,他下定决心要守护她一生一世。他们两人身份相差甚远,就像两颗来自不同世......
《锋芒[校园]》作者:檀末,已完结。打出生以来宁堔就自带天才光环,不过这个光环并没有给他的人生带来什么好处,反而吃了不少亏,亏吃多了,宁堔也学聪明…...
金成大学毕业后进入工程处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毛头小伙子到年近“不惑”中年大叔,回望走过的路,职场十五年犹如一梦,百感交集、思绪万千……......
我欲逍遥天地间,问道长生得自在。千秋万载日月长,乾坤犹大道犹空。观世间红尘万千,唯神仙逍遥无忧。问天地大道之行,何处长生何处归。道三千,我为峰!(书友群:1036947606,回答不言的书名就好)...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快穿轻松男配 主角:沈辞亭┃配角:许多┃其它:许多 男配?有点意思 沈辞亭醉心演义事业,兢兢业业,至四十不惑斩获国内外所有至高奖项,圈内圈外皆尊称沈老师。 这是属于沈辞亭的时代。 大放异彩的沈辞亭却在支教时遇上泥石流,只在小说中出现的‘系统’问他,想要体验不同人的生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