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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确实是不舒服。
今天上午阳光绵软,为街道两边苍黄的树枝镀上一层明媚的浅金,但风很大,吹得他满头银发在风中飞舞。一如半年前的那个清晨,我驱车驶出地库,路过他等车的公交站牌。他双手抱着身体,隔空与我对视,我知道他被皮衣严严密密挡住的胸口与颈项上面都有我的痕迹。
仿佛与我约定好的一般,他提步跑下台阶,我摇下车窗,准备听他说再见。
他停了一下,欲言又止。
我说:“再见。”
“刘轩,”鬓边的长发被斜吹过来,丝丝缕缕地挡住他的眼睛,“你……我觉得……我觉得你很好。”
这话,好像不应该由男妓对嫖客说。
我还没想到应该怎样回复,他匆匆地向后扭了下头,叫道:“啊,我要坐的车来了。”于是很快地跑开。
我从后视镜里看着他上了公车,才一脚油门提起车速,周末的清晨,街道空空荡荡,阳光洒满前路,一片明媚而温柔的金黄。
我对他……很好幺?
直到第二天才想到给他打钱,他也没有来消息催。他收了钱,说谢谢,我没有回复,也就没了多余的话。一个月后,我动身去一座海滨城市出差,谈一笔长期合作的生意。
这里气候温暖,夜晚来得很迟,彻夜亮着炫目的灯火,年轻人通宵达旦地寻欢作乐。我特意多带一身休闲的衣服,去一家很有名的同志酒吧猎艳。
随音乐起舞的人群里,我看到一头耀眼的银发。
忍不住呆看许久。一曲毕,银发青年回转身,恰好朝我所在的方向走来。青年留着短短的中分,鬓角向上推,耳垂上钉着黑色的流苏,眼眸细长,薄唇微微向下抿着,显得有些冷漠,但脸蛋漂亮。
我为他点了杯酒,趁机与他攀谈。
他倒是大气,没过两杯酒,便熟门熟路地拉我到楼上包间,踹上门便开始脱衣服。他大概二十四五左右,身材偏瘦,但匀称紧实,阴毛烫了卷儿,也染成银色的,衬衫遮掩下的后腰上有一处纹身。我们做爱,不很疯狂,只有一次。
不像外表看起来那幺拒人千里,他其实豪爽又坦荡,尽管嗓音和举止都十分女气,但谈起天来令人舒服。
他说多数男妓卖身是为了钱,因为皮肉勾当来钱快又省心,干完几票就可以收手,但我不是,我不缺钱,我享受游走在男人之间的快感。
我觉得好笑,问,那你腰上纹的,莫非是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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