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笔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广告仅展示一次,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106章 交易(第1页)

手上的上古天神元神碎片已经不多,剩下那些也做不了几次实验,太初魔尊是打算留下来有备无患的,所以陆其的实验可是他最后的希望了,失败与成功都在此一举。

他对陆其能否成功飞升不敢抱有太大期待,毕竟一开始就貌似成功的案例以前也不少,但后来都是以失败告终。为了不再发生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事,他就慢慢放平了心态,虽然还是会定期到丛林看看陆其有没有留下记号,但实际上已经接受了失败的事实。

其实他手上还有不少神仙的元神,要真想继续做实验,拿这些做为融合材料也不是不可以。不过那些要么是在天庭受罚后元神破碎散落凡间被他有意收集起来的,要么是被高等级神仙打散的低等级神仙的元神,与上古天神的元神比起来,这些都完全不够看。

上古天神的元神力量十分强大,这是连绝大部分金仙都难以比拟的,小小的一块元神碎片就能达到他想要的实验效果,所以一整个元神便可以做多次实验。若换成普通神仙的元神,可以用来实验的量就非常少了,要按比例来举例的话,那就是上古天神的元神碎片能做500次实验,而普通神仙的元神碎片却只能做20次,如果他用普通神仙的元神来做实验,那要耗费的元神数量就相当庞大了。这个实验的失败率太高,如果贸然用普通神仙的元神来试,不说因为两者间的元神力量不同,元神碎片的用量要重新斟酌,就是实验失败后需要承担的后果,他这边也是有些承担不起的。

当初会研究这个实验其实也是用来做后备方案而已。

岁芽肉身能吸收灵气和仙气,用这种方法让那些破碎过一次又重新修复的元神能得到滋养是最好也是最安全的,更何况他在地府已经安插了卧底,这个方案用起来自然是得心应手。但坏就坏在凡间的灵气越来越稀少,如果光靠岁芽肉身吸收天地灵气来滋养灵魂,那真是要等到猴年马月才能等到他们重新飞升了。没办法,太初魔尊只能研究一个可行的替代办法。

凡人通过吸收炼化天地灵气来让灵魂和肉体不断升级,继而才能达到飞升成仙的状态,现在没有了天地灵气,那是否能用别的东西进行替代呢?这么转念一想,太初魔尊就想到了他手上那些上古天神的元神碎片。

其实他也尝试过用地心聚魂灯修复这位上古天神的元神,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元神碎片有缺失还是地心聚魂灯的能量不足,反正试过许多次都没能成功。既然元神没办法恢复,那就炼化吸收了吧,好歹能增强自身实力。可不知道是这些元神碎片的能量太过强大还是什么原因,炼化吸收了一部分元神碎片的力量后,他就再也没办法吸收更多了,于是剩下那些元神碎片他就只能看不能用,心塞得很。现在终于发现它们还能用来做别的尝试,这真是让他好生激动了一番。

既然这些元神碎片能被炼化吸收,也就说明它本身的能量是可以被利用的,只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这些碎片能发挥的作用或许就比岁芽肉身大多了。

一开始,太初魔尊用的办法是直接炼化了元神碎片,然后将那些能量给岁芽肉身吸收,但非常神奇的是,这些被炼化的能量似乎有着自己的思想,对岁芽肉身的吸收非常抗拒,竟隐隐有些排斥岁芽肉身体内灵魂的迹象。太初魔尊知道这些元神碎片的能量有多强,担心有什么无法挽回的意外发生,果断就不再尝试了。

这个方法行不通,那就只能尝试别的方法,于是想来想去,最终就想到了用地心聚魂灯将元神碎片融入到灵魂内的法子。

不得不说,这个想法是既大胆又冒险的,地心聚魂灯虽然能将破碎的元神修复,但谁知道能不能将不同的两个东西合二为一呢,贸然尝试肯定是不行的,太初魔尊也不可能用他手上的灵魂来冒险,于是就决定骗一些凡人来当实验品——反正凡人最初被制造出来也是为了做实验,现在也不过是发挥一下最开始的作用罢了。

事情兜兜转转,他最开始只是想用上古天神的元神碎片加速那些修复好的灵魂飞升,结果多次实验失败后,上古天神的元神碎片已经所剩不多,不能再有一丝浪费,想要继续实验,他就需要用到那些他本来需要修复的灵魂。简单来说就是,我要救你就要先把你杀死,实在有够讽刺。

但陆其的飞升让他熄灭的心思又重燃希望,这个实验并非不可行的,哪怕岁芽肉身再也吸收不到灵气,他手上的灵魂依然有办法飞升。只是要用这个办法飞升的话,他手上的灵魂就不可避免地又得折损一些了。

现在凡间的岁芽肉身正在被大量诛杀,这一波他肯定是损失惨重,再也经不得更多的浪费,到底要不要重启这个实验,他肯定还要好好斟酌一番。

陆其的出现让太初魔尊以为要胎死腹中的计划重燃希望,而知道陆其的经历,猜出他这番际遇背后原因的匠祖此时也是心潮澎湃。

匠祖是天庭里对法器最有研究的神仙,号称只要是说得出来的法器她都能重现,然而这世间就有这么一件法器是她研究多年,实验多次都无法复制的,那就是地心聚魂灯。关于地心聚魂灯的记载实在是太少了,哪怕匠祖再厉害也根本做不出来,折腾了这么些年,其实匠祖已经隐隐接受了不能重造地心聚魂灯的事实,之所以还没放弃,不过是不想放弃罢了。

可她真没想到,只存在于传说中,连书上记载都极少的地心聚魂灯竟然现世了,在知道这个消息时,她的内心根本无法平静。天庭里没有神仙知道她为何对地心聚魂灯如此执着,她当然也不想大家知道,因此这段时间一直装作漠不关心,只是在元始天尊过来了解情况时借机多问几句。

从了解到的信息中可以知道,地心聚魂灯不仅能修复破碎的元神,还能让元神碎片与灵魂融合,进而让灵魂飞升,飞升后元神碎片还能进一步与已经变成元神的灵魂融合。这种融合还不是A和b变成c,而是在保留了A这个主体的前提下增加了b的特点,换句话说,融合了元神碎片后,陆其还是陆其,只是元神中多了一些原本不属于他的东西。

比起简单的修复元神,融合元神反倒让匠祖更感兴趣。凭她多年研究法器的经验和见识不难猜到,地心聚魂灯应该是出了什么状况,否则一件由上古天神创造出来的法器怎么可能融合元神呢。要知道当时的天界只有上古天神,而上古天神的死亡可是连渣渣都不剩的,根本不会剩下什么元神,所以融合元神这个功能肯定不是一开始做这件法器时就有的。

热门小说推荐
这里有诡异

这里有诡异

诡者,妖魔鬼怪也;异者,神秘诡谲也。这里有食人影子的食影,有以梦杀人的梦魇,有以吓唬小孩为乐的猫儿爷,有乘之可穿梭阴阳的阴马车,有只杀人不救人的杀生佛,有只可死人听不可活人看的诡京剧,有行走于街头巷尾卖人肉馄饨的混沌婆婆,有以寿命为买卖的三生当铺……一本神秘的《诡录》,将苏逸带进了这个光怪陆离、神秘莫测的世界。...

夏未央

夏未央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夏未央(连城VIP手打完结)作者:日月青冥内容简介我知道,你我之间这一切不过是一场交易;可我以为,如果有一天你要做出选择,至少,你一定会选择我。直到你笑着挽起她的手头也不回,我才终于明白,原来从头到尾,不过是我自欺欺人的一厢情愿。可这份对你的爱依旧梗在胸口隐隐作痛...

不请长缨

不请长缨

隆安帝二十七年,少年将军周鹤鸣大挫朔北十二部,得胜回朝,被迫成亲。 对方恰好是他心上人……的亲哥哥。 * 周鹤鸣幼时曾到宁州,机缘巧合,惊鸿一遇,单恋抚南侯郁涟许多年,自然知道对方有个怎样糟糕的兄长。 郁濯此人,在宁州坏名远扬,人人嫌恶。 二人大婚当日,郁濯春风得意,周鹤鸣万念俱灰,唯恐避之不及,郁濯却偏要来招惹他。 周鹤鸣如临大敌,誓要为心上人守身如玉,好歹将对方制服,却听见郁濯饶有兴趣地问: “我究竟哪里不如舍弟?” “你说出来,我定分毫不改。” * 恰逢战事又起,周鹤鸣马不停蹄赶回青州,却先等来了自己的白月光郁涟。 郁涟为公事而来,周鹤鸣知此生无缘,但求尽心护其左右。 护着护着,他发现了不对劲。 自己的白月光,怎么私下里行事作风同他的可恶兄长一模一样? 周鹤鸣如遭雷劈,艰难说服自己接受了白月光性情大变的可能性,对方却出其不意地掉了马。 “怎么了小将军?猜到我即是他、他即是我之后,你就不爱笑了。” 【鬼话连篇·钓系混邪美人受x前期纯情忠犬·后期狼狗攻】 周攻郁受,不拆不逆 可怜的周鹤鸣,被郁濯玩弄于股掌之中。 小剧场: 后来青州城外,绯色蔓延,白鼎山四野自阖为笼,并不许他人窥见半分。周鹤鸣一手环人,一手勒马绳,穿行于猎猎夜风。 郁濯仰头看他,开口时吐息潮热:“怎么好话赖话软话硬话都听不得?云野,是只想听我的真心话么?” 笑意层层染上了他的眼,眼下明晃晃露着颗小痣,像是天真未凿、漫不经心。 ——却分明是蓄谋已久的引诱。 周鹤鸣勒住缰绳,郁濯在突然的变速里微微后仰,露点半节修长脖颈,被一口咬住了喉结,周鹤鸣的声音嘶哑着响在耳边。 “你分明知道,我都会信的。” 【食用指南】 1.架空不考究,私设同性可婚 2.1v1,HE,正文主受,有群像,先婚后爱,24K纯甜文(信我 3.年下,攻为成长型人设 4.文名取自贺铸的词,封面是郁濯 5.不控攻/受,一切为故事本身服务...

我在NBA偷戒指

我在NBA偷戒指

——无系统,猥琐流——詹姆斯抱怨道:“我从来没有在超级球队待过。”而陈极会说:“对的,我很幸运,我去的每一支球队都是超级球队,不夺冠就失败的那种。”顺便问詹姆斯哈登一句:“登哥要总冠军戒指吗?”......

长安牛马实录

长安牛马实录

(本文有CP,男女主都不是完美人设,成长型,一定程度上自私,男主是莽夫!且配角不会莫名其妙降智,非无脑爽文。)‘道虽险阻,吾心甚坚’江上弦一朝穿越,勤勤恳恳在长安摆摊卖卤羊肉半年攒钱,准备给大唐餐饮业来一波震撼。凭空出现的神秘来信打乱了所有计划。“什么?这玩意儿还有任务?”“直爹贼!老娘就知道!你大爷的穿越还带业绩......

总裁的七日恋人

总裁的七日恋人

他是权势滔天的帝国总裁,强势霸道,狂妄不可一世。性情高冷禁欲的他,一时兴起将她禁锢在身边,渐渐地护她成了习惯,宠她成了执念,深入骨血的痴恋让她逃无可逃。他说:“我允许你任性,但你必须在我允许的范围内任性。当初你把自己当生日礼物送给我了,这辈子你就是我的!从头到脚都是我的!一根头发丝也是我!”......